2008年10月3日

[情報] 自用住宅申請

昨天公公突然問我們有沒有去申請自用住宅? 我跟Roach老爺一臉疑惑,自用住宅? 那是什麼? 

於是我上網搜尋了一下,原來自用住宅地價稅只要千分之2;非自用住宅就要千分之10!! 整整差了5倍!!!!!!! 當然要申請!! 

結果我得到一個殘念的結論─每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因此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在每年9月22日前申請!!

逾期申請要再等一年才能適用...



唉~再捶心肝也沒用,還是跟大家分享一下怎麼申請好了,以後買房子時千萬記得去申請阿!!

當然要是你覺得不差那一點"小"錢,就也不用往下看啦~



※辦理戶籍遷入

  新購屋者:先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並更換身份證上的地址。

  辦理地點: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攜帶文件:

  1. 原戶口名簿正本 (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帶雙方戶口名簿正本)

  2. 遷入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若本人辦理,簽名即可)

  3. 最近6個月大頭照 1 枚 (若本人親自辦理,與身分證上照片差異不大,可免帶;若委託辦理,就一定要帶)

  4. 建物權狀正本



※自用住宅申請

  辦理地點:住宅所屬地(戶籍所在地) 稅捐稽徵處

  攜帶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 (戶籍已遷入申請地址;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

  2.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  

  

◎採線上申辦者請於三天內寄送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或應備證件等資 料(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將不予受理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線上申辦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等收到公文後,即可確認辦理完成。

此份公文可留存到下年度地價稅開徵,查看稅單上名目是否正確。



另外,若夫妻雙方名下有一棟房子以上,只要舊有房子有直系親屬居住仍可辦理,

附上該建物權狀影本和戶口名簿影本證明即可。



******題外話******

聽同事張媽媽說,他們當初交屋時,建商有提供住戶這個資訊,整棟大樓還幫忙統一申辦耶!!

為何我家這裡什麼都沒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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